邯郸广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统一领导、科学组织、规范管理、安全保密。
二、招聘计划
1、中学教师
高中教师10人。学科:语文4人,物理3人,英语2人,化学1人。
初中教师20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4人,物理4人,化学4人。
2、小学教师70人:语文14人,数学14人,英语14人,音乐4人,美术4人,体育4人,科学3人,品德与社会3人,心理健康教育2人,学前教育8人。
三、招聘对像及条件
1、招聘对象
报考中学教师的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高中教师岗位从二本及以上学历考生中聘用);报考小学教师的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和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学前教育岗位面向学前教育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4)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学段教师资格条件和岗位专业要求。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按照法规政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按学科岗位类别登记,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层次的一个学科岗位。
1、公告时间:2016年6月27日—7月3日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7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广平县第三实验小学(广平县育才路,县教育体育局东侧)
4、报名办法
(1)报名考生按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报名,也可按教师资格证学科报名。其中,学前教育专业考生须按专业对口原则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毕业证书、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二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5张。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对考生及其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考生按照填表规范,提前填好《广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并粘贴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报名时携带。
5、资格审查
(1)由县教体局、人社局、纪委共同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2)招聘人数与学科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对该学科招聘名额进行调剂或核减。请考生关注广平政府公众信息网,报名结束一周内将对招聘计划调剂核减情况进行公示。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7月21日—22日凭身份证在广平县教育体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须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新课改理念;专业知识为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初高中考试范围为所报学科高中内容,小学考试范围为所报学科初中内容,其中小学科学岗位为初中物理、化学内容,小学品德与社会岗位为初中思想品德内容,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岗位为本专业相应内容)。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3)依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一学科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7月27日在广平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广平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栏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8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聘请县外教育专家担任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学科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当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学历高低予以确定(从高到低依次为研究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接本、专科)。
考生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以及有关要求于面试结束第二天在广平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广平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栏公布。参加体检人员须在两天内将个人档案送至广平县教育体育局档案室。
4、体检
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
5、审核
审核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和报考条件以及违法违纪情况进行审查。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6、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平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广平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栏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县财政列支工资。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的,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并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用。
六、分配方案
从报考中学教师的二本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考生中,按照学科需求,依据总成绩截取前10名分配到广平一中工作,其他聘用的中小学教师全部分配到南阳堡镇、平固店镇、东张孟乡、南韩村乡所辖中小学及幼儿园。
七、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证件不全的,一律不能报名。
2、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广平政府公众信息网获取相关信息。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聘资格。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被发现或被举报查实的,除取消考聘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广平县教师招聘。
4、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流动,不得参加各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不得参加各级脱产学历进修。
八、本公告由广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内容以《广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为准。因工作需要,广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有权调整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时间安排。
咨询电话:0310-2515102
投诉电话:0310-2512388
广平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