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魏县公安消防大队关于2016年公开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市、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消防队伍建设实际,报经县委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征召4名专职队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召原则
专职队员是从事全县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采取公开征召的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笔试、面试和体能总成绩,择优确定专职队员。
二、征召条件及要求
1、必须是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的适龄男青年。
2、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符合本条件的2015年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技术特长(驾驶、计算机、厨师)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征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3周岁以下的男性(1993年5月1日至1998年5月1日期间出生),魏县户籍,身高170厘米以上,体重50㎏以上,身高与体重呈正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4、已经就业或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要与协议单位解除劳动协议。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准报考
⑴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⑵曾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⑶由犯罪前科或受到公安部门处分的
6、报名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证明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不符合征召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培训、执勤上岗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7、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资待遇
经综合审查、考核合格后,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执勤,与县消防大队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为其向县人社局备案,办理相关保险(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及时调整人员性质)。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工资统一由县财政核拨,专职队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轮班制度,每月按国家有关规定享用8天假期,免费提供食宿,免费发放制式服装,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即:养老险、失业险、工伤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征召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等,详情到报名处查看具体实施方案。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魏县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303房间。
3、本次征召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魏县人民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可在魏县人社局网站(http://hbwxrsj.gov.cn/)自行下载,按照填表规范提前填好表项、打印一份,并粘贴1寸红底免冠近期照片。
4、报名时须提交填好并打印的《魏县人民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已经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纪违法行为证明。其中具有中专学历的同时需要提供报到证。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8张。每人须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六、咨询电话: 0310-3531201 18132104119
附件:魏县消防队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