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邯人社办〔2014〕8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处(室)及单位:
为做好2014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按照《河北省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冀就服〔2014〕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见习岗位征集范围及程序
见习岗位征集继续采取市、县征集相结合的办法。市就业服务局负责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见习岗位的征集;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负责当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见习岗位征集。全市征集的见习岗位,上报省就业服务局批准后,方可与用人单位签订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协议。
二、见习岗位征集条件
在邯郸市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等用人单位,均可自愿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用人单位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除必须符合《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09】19号)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企业还必须达到一定规模。用人单位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要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企业用人单位还要填写《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按时申报。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于7月10日前将征集的见习单位申请表等有关材料(一式四份)及《邯郸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附件3)上报市就业服务局。7月31日前,市就业服务局将审核后的见习岗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通过后报省就业服务局。8月31日前,省就业服务局将批准的见习岗位及2014年就业见习任务目标向社会予以公布。
(二)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人社局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高度重视,迅速落实。要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鼓励用人单位积极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提供高质量见习岗位,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
联系电话:2031881 2031832
电子邮箱:hddxsjx@163.com
附件: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