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农林科学院、沧州工贸学校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共招聘工作人员72人。其中,沧州职业技术学院60人,沧州市农林科学院4人,沧州工贸学校8人。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农林科学院、沧州工贸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岗位条件符合年龄放宽为40周岁以下的,要求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年龄、工作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12月3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9:00—18日18: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1)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专任教师1-14,报名邮箱:85725918@qq.com,联系人:周老师;
(2)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专任教师15-25,报名邮箱:155402942@qq.com,联系人:王老师;
(3)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专任教师26-36,报名邮箱:1347809958@qq.com,联系人:李老师;
(4)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武术教师1-4、茶艺教师、行政管理岗1-5,报名邮箱:24018617@qq.com,联系人:赵老师;
(5)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专职辅导员,报名邮箱:403401719@qq.com,联系人:张老师;
(6)沧州市农林科学院岗位,报名邮箱:470111549@qq.com,联系人:李老师;
(7)沧州工贸学校岗位,报名邮箱:345846475@qq.com,联系人:李老师。
职院、农科院,联系电话:0317-2128536
工贸学校,联系电话:0317-2063660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提供材料包括:
(1)下载并填写《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农林科学院、沧州工贸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填写完成并经本人手写签字后形成PDF格式扫描件;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的,需提供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现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岗位其他条件有要求的另需提交工作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其中《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规定了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和学位证未明确标示专业方向,需提供成绩单原件进行佐证。将以上材料形成一个PDF格式扫描件。
(3)1寸免冠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
扫描材料要求:
所有上传材料要清晰并分别注明名称,所有扫描件及电子照片保存到一个文件夹且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压缩后上传。
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未发送到指定邮箱造成未能成功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及交费
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农林科学院、沧州工贸学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交材料后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或再次提交。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会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反馈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但重新修改和重新提交时间不得超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超过者再次提交材料一律不予审核认定。“审核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当天交纳考试报名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在学院网站发布通知。
6、考试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职业技术学院、工贸学校增加职业教育相关知识、教育学心理学、信息化教学能力,农科院增加科研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同一单位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一单位其他岗位通过面试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公示笔试成绩时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zvtc.cn)通知。
(3)面试的形式、内容及时间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工贸学校:
①面试形式:采用现场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养,包括教态语态、板书设计、专业知识、教学方法、现场答辩等方面。
②面试内容:一是自选所报专业或相近专业试讲题目,完成15分钟的现场教学,要求板书设计及粉笔字书写;二是回答评委1~3个问题,时间5分钟。
沧州市农林科学院:
面试内容:根据农科院工作特点,招聘录用科研人员的面试形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演讲,时间一般掌握在15分钟之内;演讲内容:利用PPT简要介绍个人接受高等教育学习情况、所参与科研项目情况、表述硕士论文研究内容、创新点等(不得在介绍中体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具体专业名称、地域及其他个人相关信息);简要阐述对科研工作的认识、工作设想、科研业务规划。二是根据不同专业设置不同答辩题目1-3个 ,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4)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验长者优先、具有相应级别教师资格证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还不能分出高低,则实行加试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以此办法确定前后次序。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农林科学院、沧州工贸学校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农林科学院、沧州工贸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沧州市农林科学院
沧州工贸学校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