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招聘安全生产监管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目的
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安全准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用第三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力量来充实专业化的监管执法队伍,提高隐患排查实效,帮助企业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招聘岗位、对象和计划
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管专业技术人才2名,侧重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化工类相近专业,主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应急救援、验收评估、隐患排查、重大隐患整改等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者可适当放宽;
4、本科以上学历;
5、实践经验丰富,熟悉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理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6、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本专业工作经历8年以上。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拟定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提前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职称证书、从业经历证明、相关工作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2日。
报名地点: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促进中心617室,联系人:王雯雯,电话:7559883
(二)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后,各岗位按1:2的比例进入考核阶段。考核主要是考核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与招聘岗位适应程度,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与开发区安监局签订用工合同。月薪约7500元左右,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附件: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安全生产监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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