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公告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7]141号),为做好我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数额、对象及服务期限
1、招募数额。2017年全市招募85人。
2、招募对象。河北省生源2016届、2017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3、服务部门。详见《沧州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4、服务期限。2年,期满后自主择业。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实行现场报名。请考生提前下载《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对照岗位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服务岗位,多报作废。不接收电子邮件、电话、邮寄函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 7月10日8:30-7月13日下午5:30。
3、报名地点: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门一楼大厅(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50号)。
4、报名材料:
(1)《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贴好照片);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考试告知:
7月15日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考场安排及相关事项。
三、选拔招募
采取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7月19日上午9:00-10:40在沧州技师学院进行。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和岗位数确定初选名单,考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属地生、专业对口、高学历、特困生”优先原则确定人选。本考试不指定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
7月21日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初选人员名单。
初选人员参加公立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初选合格名单报省,经省审核批准后确定最终人选。
资格审核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具备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本招募相关事项告知均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请考生注意登录网站,任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统一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有关待遇
服务期间,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2150元、本科生2050元、专科生1950元,由省厅直接发放。并为其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办理。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五、培训上岗
志愿者上岗之前需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培训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和要求进行,培训结束后,志愿者与服务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六、其他事项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日常管理、期满就业等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141号)文件精神执行。
联系电话:0317-3206532
附件1:沧州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doc
附件2:河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名登记表.doc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