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经济开发区人社局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和辅助执法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和辅助执法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条件和岗位专业名额,通过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综合执法岗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辅助执法岗位人员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除特殊注明外,均要求男性。
(二)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5、体型匀称,五官端正。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专业、名额及岗位代码
(一)综合执法岗位15名:
1、法律相关专业4名(A1)
2、法律相关专业2名(女性)(A2)
2、土地资源及相关专业3名(A3)
3、城市规划相关专业3名(A4)
4、城市管理专业2名(A5)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专业1名(A6)
(二)辅助执法岗位7名:
1、环境保护辅助执法岗位4名:
(1)法律相关专业1名(B1)
(2)环境工程专业2名(B2)
(3)环境监测相关专业1名(B3)
2、安全生产辅助执法岗位3名:
(1)法律相关专业2名(C1)
(2)机械类专业1名(C2)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沧州晚报发布招聘公告提示,招聘公告信息详见沧州经济开发区网(www.cedz.gov.cn)和沧州人力资源网(www.czrcw.com)。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限内到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东侧政务服务大厅劳动就业窗口进行报名(可乘306、307路公交车在开发区管委会站下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可提前登陆沧州人力资源网(www.czrcw.com)或沧州经济开发区网(www.cedz.gov.cn)下载报名表格,由本人持《沧州经济开发区人员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小二寸同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2016年应届毕业生也可凭学校证明(注明身份证号码)和就业协议书报考。
4、领取准考证:考生于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各按100分制计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名额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为2:1,末位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若有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的,相应调低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笔试结果通过沧州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顺序由本人抽签决定。
(四)成绩汇总,确定体检人选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按岗位及专业将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及专业末位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取舍。其结果通过沧州经济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沧州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经开发区人社局对拟聘人选的招聘资格及个人档案复审无误后,即被确认为本次招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以及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待遇及管理
(一)实行聘用制。对决定聘用的人选,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综合执法岗位聘用人员的工资水平参照事业单位执行,上级政策对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辅助执法岗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雇员标准。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沧州经济开发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093029 3092917(沧州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沧州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