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沧廊(京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招聘收费人员400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为沧廊(京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公开招聘400名收费人员(男240名,女160名)。高速公路收费工作实行四班三运转,野外工作,条件艰苦,按照以老带新的原则,新招录人员需要在市管津汕、沿海、沧廊(京沪)路段内流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岗位、身份及工作待遇
(一)招聘区域范围:沧州市区、沧县、盐山县、孟村县、南皮县、青县、海兴县、黄骅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岗位:高速公路收费员。
(三)招聘人员的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实行聘用制、企业化管理。
(四)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后根据不同岗位和考核情况发放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项保险。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中专(不含高中、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2016年毕业暂时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证明;
(三)年龄1988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矫正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应聘人员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务费。
(一) 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
报名时间:5月24日9:00至5月26日16:00。
缴费截止时间:5月27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6月2日9:00至6月3日17:00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考试时间为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后五天内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查询。
六、面试
按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1.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在沧州人力资源网公布。考生资格复审环节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16年毕业暂时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中专毕业证提供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
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十、培训考核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用人单位岗前培训教育,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考核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手续。
十二、有关问题
(一)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纪律
报名人员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 8695527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