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骅港引航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及《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为市港航局引航站公开招聘2名引航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不限户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持有二级及以上引航员资格适任证书(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学历)或甲类船长适任证书(须具有一年或以上船长任职资历);
6、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具有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并能熟练应用航海英语;
7、年龄一般控制在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 3月20日),具体要求是:
(1)持有甲类船长资格适任证书者,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
(2)持有二级及以上引航员资格适任证书者,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海事局规定的船舶驾驶人员体检标准;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任职期间有不良安全记录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岗位
四、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9:00——4月8日17:00. 报名地点:黄骅港引航站综合科(沧州市渤海新区航运中心大厦1102室)。
报考人员可登陆沧州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czrlzyw.com <http://www.czrcw.com/>)和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hbczrsj.gov.cn <http://www.czrcw.com/>)下载并持《沧州港航局引航站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引航员适任证书、甲类船长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大学英语等级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彩色同底小二寸免冠照片6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报考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1。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报名合格人员于2015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4月15日上午9:00——11:00统一参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可于4月17日登陆沧州人力资源网和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笔试内容:船舶操纵理论基础知识(以船舶操纵、避碰为主要内容,占总分的80%,英语、海洋气象等科目占总分20%)。
2、面试 根据招聘的人数和笔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由市港航局在市人社局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外聘专家统一组织实施(专家由海事、港航、引航等方面具有船舶操纵或海事、港航管理方面知识的7人组成)。面试内容:船舶操纵方面的知识,靠离码头,英语朗读和口译等。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并超出招聘人数者,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的、有引航资历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面试的折合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由市港航局引航站组织,到海事局认可的体检单位按照海船船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由港航局负责,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考察和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17-5605502(市港航局引航站)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