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农村辅警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为运河公安分局公开招聘农村辅警25名。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男性,年龄在22岁以上,28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至1992年12月1日之间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放宽至高中以上。身高170cm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残疾、无重听、口吃、色盲、无重大疾病,且具有沧州市户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工作,未参与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活动组织。
3、本人、家庭成员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2014年12月17日— 1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到沧州市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孔雀城南,乘市内公交9路、29路、138路南环小学站下北行70米,左转100米即可到达)报名。
报名者须出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入伍通知书和复员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
(二)考试
1、体能测试。按照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试标准进行封闭式体能测试。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两项及以上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
体能成绩、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测算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运河区人社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该合同连续签订不超过9年。
三、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月工资加绩效合计1600元,缴纳“五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四、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所持证件(或所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资格。
2、参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附: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