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双滦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社区建设工作需要,双滦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本次共招聘社区工作者37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劳务派遣形式进行招录。本次分三个序列单独招聘:男同志10名,区内有公益岗工作经历的同志15名,其他人员12名。
二、招聘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本人和直系亲属没有参加邪教组织;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具有双滦区户籍;在双滦区购房定居的非双滦区户籍人员也可报名(非本区户籍人员报名时需持房本等相关材料);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截止到197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6.区内公益岗人员,需在岗至少一年半时间以上(2016年6月30日之前上岗);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在学信网核查);
8.原区内从事社区工作的专职人员,因自动离职、辞退等原因离开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不予报名;
9.在综合成绩相同时,具有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社会学、心理学、公共管理、艺术类等专业背景,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人员,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12月11日在双滦区党务公开网和双滦微社区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从2017年12月11日开始至12月13日结束(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过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在双滦区行政中心2号楼323室。电话:4226940 4044072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需在学信网核实)、户口本、相应的资格(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份各1份,党员身份证明、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当地村(社区)开具的本人和直系亲属未参与邪教组织的证明,个人近期1.5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有公益岗经历的需另外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非本区户籍人员需持房本等相关材料。资格初审合格者,分序列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序列。
(三)笔试。12月14日、15日两天发放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于8:30—17:30到区行政中心2号楼323室领取。笔试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12月16日下午统一组织笔试(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管理常识、基础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社会建设知识、双滦区区情及从事社会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等。12月18日笔试成绩在双滦区党务公开网和双滦区微社区平台公布。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录用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招聘条件第9条执行。
(五)体检。统一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双滦区党务公开网和双滦微社区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有举报反映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录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公示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和待遇。从2018年1月开始,录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到相关街道(乡镇)从事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由所在街道(乡镇)社区负责日常管理考核。初入职月工资2000元(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三险。
双滦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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