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公务员考试
2022年保定容城县事业单位招聘101人公告
http://www.hebeigwy.org 2022-11-14 来源:容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河北保定容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01人,报名时间为11月21日9:00至11月25日17:00,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复习资料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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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11月21日9:00至11月25日17:00)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招聘为统一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容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1名;
详见《容城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对照学科分类参考目录(附件2),须一字不差)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有尚在影响期内的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s://bdyw2022syzp.ibaoming.net/。
(二)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9:00至2022年11月25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递减招聘计划至满足比例为止,无法满足的,岗位直接取消。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
(三)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照发布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上午10:00。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连同考务费减免申请(含个人姓名、所报岗位、岗位代码及联系方式),于11月28日9:00至11月30日11:00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rsjsyg@sina.com。压缩包需以“考务费减免申请+所报岗位+岗位代码+姓名”命名。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四、笔试和证件审核
(一)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合并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二)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核酸检测报告、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
(六)笔试结束后三日内,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七)证件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考生需根据《公告》《岗位信息表》和网站《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须注明为2023年毕业的统招生);应聘“三支一扶”岗位的考生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本人放弃或审核未通过造成招聘计划数和进入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一)发放《面试通知单》。通过证件审核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方法:结构化面谈法。
(三)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四)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1.面试成绩较高者;2.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3.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4.出生时间较早者。
(六)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2023届毕业生面试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容城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协议书》,并与用人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待毕业后,办理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手续。
六、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三)考察时间及具体要求在报名网站通知。
八、公示、聘用
(一)根据招聘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和容城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每个岗位仅递补一次。
(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应聘事业编制岗位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各环节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所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查阅《岗位信息表》(附件1)
考务咨询电话:0312-5600304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052
防疫政策咨询电话:0312-5602139
监督举报电话:0312-5697187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特别提示
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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