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顺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镇社区基层党的建设,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9〕30号)和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冀组字〔2021〕17号)等相关规定,经县委、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法。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录用的原则。
3.坚持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顺平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具有能够胜任基层工作的身体素质,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能力。
3.具有顺平县户籍或夫妻双方一方具有顺平县户籍。户籍以公告首日(2022年9月1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2应届毕业生原籍在顺平县且尚未迁回的可以报考。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6.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两年以上的社区工作经验、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涉嫌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有不良记录及失信行为的;
(6)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若所报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按1:2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
2、报名网址: http://221.192.132.159:99/index.html,下同。
3、报名时间:9月25日9:00至 9月29日17:00(共5天)。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12:00。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2022年顺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附件2)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考生务必关注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健康情况,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报名成功后,需要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笔试时间第一时间在报名网站公布并开放打印笔试准考证入口,考生应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件;
2、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
4、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6、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7、笔试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在顺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报名网站公告为准;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需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3张,考生配偶为顺平户籍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军人和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党员组织关系未在顺平县的,由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有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需原工作地县级组织部门认定、盖章。另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同上述资料一并交资格复审人员。
3、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所报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6、所报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第3位。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年龄小者;
2、在报名网站查询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时间、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顺平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由招聘领导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联审和综合考察,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政治品质、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度,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察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有高到低次序递补。
(七)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顺平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者应按要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实行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双学士及以下毕业生实行1年见习期。见习期及合同期内按《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考核细则进行管理和考核。
4、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参照《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报名资格条件及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顺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2、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顺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0312-2460010,2460110
监督电话:0312-7629133
附件1:顺平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2年顺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doc
中共顺平县委组织部 顺平县委编办 顺平县民政局
顺平县财政局 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