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为保定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150名,其中男性14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本人和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在18至28周岁之间(1992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之间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0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之后出生);保定市户口(含各县、市、区),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省户口;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
(五)形象良好,体型端正,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低于标准体重的15%以上;
(六)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 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使用待遇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试用期6个月,不合格者一律不予聘用。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保定市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公积金等由保定市弘贵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代发、缴纳。现行薪酬标准为:月基本工资1900元、绩效工资600元,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待遇,各项薪酬福利待遇将按照有关政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由本人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4日止(含周六、周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点:保定市莲池区天宁路199号。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它相关特长资质证书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2份(A4纸)、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照片6张,近14天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14天内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个人承诺书。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户籍等情况进行审查,对身高、体重进行初测,对弄虚作假、材料不真实人员以及身高、体重不达标人员,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100元。
五、考试
(一)体能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子:纵跳摸高(大于或等于265厘米)
10米×4往返跑(小于或等于13〃4)
俯卧撑(2分钟之内不少于35个)
女子:纵跳摸高(大于或等于230厘米)
10米×4往返跑(小于或等于14〃4)
仰卧起坐(2分钟之内不少于30次)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相关法律常识,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比3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面试。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汇总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及综合考察
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拟招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其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及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结合应聘人员报考条件、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及政审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及聘用
对综合考察合格人员在保定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合格人员予以聘用,公示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空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培训机构、不指定参考材料。
咨询电话:0312-5029599、15933775454(宗先生)。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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