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容城县公安局招录辅警人员50人公告
一、 招聘岗位
招聘人员配属到容城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录名额
此次共招聘50人。
三、招录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本人和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及近亲属没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二)年龄在27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90年4月1日后出生)男性退伍军人,原则上为容城县户口,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三)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四、招录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公示、岗前培训、上岗试用、正式聘用等。
五、待遇:
工资1480元/月,津补贴300元/月,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代扣代缴。
六、报名时间
1、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1)保定光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保定市红旗大街111号)。
(2)容城县公安局政治处2楼213房间(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1号)。
(3)咨询电话:0312-5690132;0312-5013992;15603225775。
(4)须知: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本人近期两寸白底正面免冠照片。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资料不实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报名时,每人需缴纳考务费100元。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