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
唐县公安消防大队
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发展和巩固我县消防工作,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安消防专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市政办【2011】8号),经县政府批准,结合我县消防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从社会优秀青年中选聘专职消防员,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选人原则,公开招收,择优录用专职消防员。
二、招收名额
公开选聘专职消防员2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普通人员征召条件
1、服从部队军事化管理,本人愿意到消防队工作,能够遵守部队特殊时期等级战备执勤要求;
2、政治历史清白,没有吸毒、酒驾、醉驾、打架、斗殴、赌博、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没有从事剧烈运动易引发猝死等疾病;
4、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见征召信息表);
6、普通人员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非消防部队退伍人员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1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消防部队退伍人员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9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具体征召人数及性别见征召人员信息表。
(二)特需人才征召条件
1、满足上述普通人员征召条件1-5项内容;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3、满足下列条件的一项内容:
第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第二,获得国家三级以上(含三级)厨师证书;
第三,获得地方或部队大车B本驾驶证;
第四,医学或护理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获得医生或护士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具体征召人数及性别见征召人员信息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与法轮功等其他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曾因违反消防员执勤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消防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一)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点:县消防大队(唐县向阳北大街,交警大队西行50米)三楼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7年 1月 3日至5 日8:30—17:00。
(二)报名程序:应聘者本人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大专以上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7张。自行下载并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人员不足或达不到征召信息表中计划数3:1比例时,可调整招聘计划。
2017年1月6日,在消防大队公示栏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同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消防大队三楼办公室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过期不领《体能测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体能测试及笔试、面试
体能测试
除了特需人才和女消防员外,其余所有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安排:体能测试赋分及标准见附件表格。每项体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每人成绩。
即时,在消防大队统一公示拟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笔试时间详见笔试通知书。
2、笔试
除了特需人才外,其余所有人员均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范围:《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政治理论、社会常识及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凡发现作弊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笔试结束后,即时在消防大队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内容随机抽取一道问答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
面试记分采用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
面试结束后,当天在消防大队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与拟录用人员名单。同时张贴通知,通知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
4、成绩运用
普通征召消防员(1001岗位)排名按照“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40%”依次排名。
普通征召消防员(1002岗位)排名按照“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依次排名。
特需人才在满足公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面试成绩依次排名。
六、体检、政审、公示
1、体检
体检标准参见附件《消防员体检标准》。因消防工作特殊性,消防员均集体生活,故凡是有传染性疾病和有无法从事剧烈运动的疾病以及心脏等部位有易引发猝死等先天性疾病的,均不招录。有家族病史,必须体检报告中说明。
初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定点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付体检单位。
2、政审考核
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个人及旁系三代亲属的诚信情况,本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等,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对政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自愿放弃的、经人举报经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拟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然后统一在消防大队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录用及相关待遇
1、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首先在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或唐县公安消防大队进行军事化集训三个月。军事化集训合格后,集训人员到工作岗位试用三个月。集训及试用期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000元。集训及试用期届满表现优秀、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与消防大队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集训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聘用人员按劳务派遣管理,统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相关手续。正式录用后,最低保障工资每月1380元。此外,根据消防员日常工作表现及消防工作特殊实际情况,发放相关津贴补贴:
绩效津贴:每人每月50-500元(根据每月工作综合考核情况发放);训练津贴:每人每月50-300元(根据训练考核情况发放)。夜间出警补助:每人每月50-300元(根据出警情况发放)。岗位津贴:每人每月50-300元(根据不同岗位发放)。
依照有关规定为所有新征召人员缴纳养老(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五种保险。集训及试用期期间仅缴纳工伤保险。基本工资、绩效、五大保险、伙食费、服装费由财政经费予以保障。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每年享受20天带薪休假。
2、执勤方式
根据报名人员报名情况、考核组考核情况,最终确定报名人员所在岗位。新消防员正式招录后,消防大队根据执勤需要,每半年轮流安排一半左右新征召人员与部分老消防员到军城镇消防站混编执勤。
消防队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和军事化管理制度。新消防员签订合同后分三班倒休,保证三分之二警力在位执勤,三分之一警力休息。特殊战备期间,按照部队管理规定统一执行。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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