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住建局、规划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由定州市博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为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州市城乡规划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24名,其中住建局12名,规划局1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定州市户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年龄18到3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型匀称,形象良好,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5、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和聘用: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本人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受到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本人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本人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6)本人参加非法组织和团体的;
(7)本人未与原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
(8)其他不宜报名和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招聘,由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局和定州市博元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27日。
2、报名地点:定州市博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联系电话:0312-2589831、2589930)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三份。另需携带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考务费100元、《定州市博元劳务派遣报名登记表》(从定州人民政府网公告上自行下载)一份。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聘用职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职位面试人数不足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市人社局一楼公示栏公布。
(三)面试
面试参照国家公务员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为5分钟。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专家评委从定州区域外邀请。考生进行即时抽签面试,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得分×40%+面试成绩得分×60%),按照1:1比例进入体检,将综合成绩在市人社局一楼公示栏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形成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五)政审与公示
拟聘用人员需填写《政审表》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公示5天。
(六)岗位培训
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劳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签订劳动合同
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定州市博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和政策规定,重新商定购买服务。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与定州市博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由定州市博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在劳动用工过程中,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的,合同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岗位待遇
被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我市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线执行:被聘用人员的福利资金设全勤奖、绩效奖,首签合同时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590元。全勤奖100元,绩效奖100元,按照本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五险一金”。在职期间“五险一金”除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外,其他费用由市财政负担。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注: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时,正反两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