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望都县公开选聘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发展和巩固我县消防工作,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安消防专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市政办【2011】8号),结合我县消防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从全县退伍士兵中公开选聘专职消防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选人原则,公开招收,择优录用专职消防队员。
二、招收名额
公开选聘专职消防队员10名。
招聘条件
1、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政治历史清白,身体健康。
2、能够胜任灭火救援和执勤战备要求,本人自愿到消防队工作。
3、我县复员退伍士兵。
4、年龄在23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军事素质突出可适当放宽1—2岁),男性,具备高中以上文化,党(团)员,政治历史清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灭火救援和执勤战备要求。有地方B型驾驶本和驾驶经验丰富的优先录用。
四、选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3日,县消防大队三楼办公室
报名电话:0312-5370202
报名携带资料及证明:身份证、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二寸蓝底照片3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的考核。
3、体能测试
初定于6月7日上午8:30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实行百分制。测试项目分为长跑、100米跑和单杠引体向上3项:
1、3000米跑,满分35分;13分钟得15分,每超过10秒扣1分,提前10秒加1分(12分钟满分)。
2、100米跑:满分30分,15秒得15分,每超过0.1秒扣1分,提前0.1秒加1分(13秒满分)。
3、单杠引体向上:满分35分,8个得15分,每超过1个加2分,少1个扣2分(12个满分)。
4、面试
体能测试成绩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按选聘计划取2:1(成绩前20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初定于6月7日下午15:30。由县公开选聘消防人员领导小组聘请专门人员组成评委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分为个人自我介绍和随机抽取一道问答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5、政审考核
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试合格者进行政审,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等,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政审工作于6月8日完成。
6、体检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由消防大队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定于6月9日进行,体检地点由消防大队负责联系。
7、公示
选聘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选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8、录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生活补贴500元,试用期届满表现优秀、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基本工资每月1800元,岗位津贴为每人每月300元,工龄工资为每人每年50元;并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大额意外和生育五种保险。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五大保险、伙食费、服装费由财政经费予以保障。
9、执勤方式
新队员征召后,与原有队员混编执勤。签订劳动合同后分三班倒休,保证三分之二警力在位执勤,三分之一警力休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望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望都县公安局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