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顺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聘扶贫开发办公室辅助人员28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严格标准、统一聘用的原则;
3.坚持根据需求、注重均衡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辅助人员3名,均为男性;乡镇扶贫开发办公室辅助人员25名,其中男性20名,女性5名。
三、应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自愿从事扶贫开发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曾受过法律、纪律处分者不能报名;
(二)具有顺平县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5届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在22至28周岁(1987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内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专业不限。计算机、文秘、财务等专业及具有计算机等级资格者与其他专业人员成绩相同时,优先聘用;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考生,与非党员考生成绩相同时,优先聘用。
四、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统一报名,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聘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2015年12月22日至12月27日,由顺平县劳务合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派遣机构)在顺平县政府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遵循个人自愿原则,不强求,不拒绝;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由派遣机构、扶贫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4、报名时间:2015年12月 28日至1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5、报名地点:顺平县劳务合作有限责任公司(东关桥北50米路西208室),报名咨询电话:7677668。
6、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认证表(学信网查询打印)、报到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5张。填写《顺平县2015年公开选聘扶贫开发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表可从顺平县政府网下载,提前填好)一式两份。经派遣机构资格审查符合选聘条件的,交纳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时间共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2道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于2015年12月30日8:30-17:00,到顺平县劳务合作有限责任公司208室领取面试通知书。12月31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的能力。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同一专业、同一半天,回答同一内容。每个面试室均设一名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取平均值)。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核及体检。
1、确定参加考核及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计算机、文秘、财务等专业及具有计算机等级资格者、中共党员、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者、年龄较小的。
2、考核。由派遣机构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时,拟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档案、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等。如考核期间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则视为自动弃权。
3.体检。体检工作由派遣机构会同扶贫办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派遣机构对拟聘人员名单在县扶贫办办公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在考核、体检及公示阶段,如有自动放弃或因举报查实或其他情形影响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中等额递补一次。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
六、福利待遇及经费保障
(一)签订聘任协议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岗位要求及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由应聘人员选择具体聘用岗位,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能适应工作的签订聘任协议,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不能适应工作的不予聘任。聘期为5年,分两次签订,首次签订2年,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3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二)按照“县政府出资、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统一管理、乡镇扶贫开发办公室管理使用”的原则,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办公经费纳入县财政保障。参照政法口标准,辅助人员工资、单位应缴保险、管理经费等纳入县政府财政预算(每人每年2.5万元),拨付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个人应缴部分社会保险个人负担。
七、纪律和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选聘纪律。对出现下列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选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选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选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312—7616380
县监察局0312—7629759
县扶贫办0312—7616852
附件:1、顺平县2015年公开选聘扶贫开发办公室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2、顺平县2015年公开选聘扶贫开发办公室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顺平县劳务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