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保定定兴县固城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加快固城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更好承接试点工作任务,充实工作队伍,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招聘单位、专业及人数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行政事业工作。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未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5、具有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 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本县户籍或生源地者优先。
7、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条件:
(1)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4 日—11月26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定兴县人社局三楼人事科。
3、报名材料
(1)“定兴县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
1、笔试
2015年12月3日—12月4日,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定兴县人社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形式为闭卷,时间12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定兴县政务信息平台和定兴县人社局机关公布成绩和面试人员。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笔试过程。
2、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法,时间为8分钟。回答三道题目,实行百分制,其中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该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程序的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得分×50%+面试成绩得分×50%
面试结束后,将在定兴县人社局公告及定兴县政务信息平台内公布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过程。
4、 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本县户籍、生源地为本县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较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较早的、出生时间晚的。
(2)体检由县人社局和固城镇组织,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空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
通过考试及体检的人员,由人社局和固城镇通过审核其人事档案、调查原工作单位等方式,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
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县政务信息平台和县人社局机关办公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资格,由此及在体检、考核期间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在同组别中等额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7 、审批
拟聘人员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交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由人社、财政和政府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列为财政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作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各项待遇。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最短为五年。不适应本职工作的自行解聘。招聘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五年内不准流动。
五、招聘过程中,在规定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报名联系电话:县人社局:0312-5875518
固城镇政府:0312-6994216
监督电话:0312-6922915
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