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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保定唐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中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对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的需要,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教学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1名高中教师。为保证选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聘主要面向河北师范大学及教育部认定的相关优势学科和专业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围绕满足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及紧缺岗位人才的需求,并贯彻公正、公平及质量优先的原则,在县招聘办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唐县2015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后出生);
(七)在唐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教师及特岗教师不在本次选聘范围。
(八)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同时,选聘工作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三、公告发布
2015年11月10日至16日期间,通过唐县政府网站及唐县电视台对外发布选聘公告。
四、报名办法
(一)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18日9:00-17:00。
(三)报名程序:在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岗位需要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5张。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唐县2015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资格审查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招聘办公室负责填写《唐县2015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花名册》,对应聘人员当场摄像。并按物价财政部门规定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考务费100元。
(四) 2015年11月21日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五)2014年已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带相关证件进行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根据报名人数,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是否设置笔试环节以及笔试成绩是否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重要依据等。考试前,报考人数少于报考岗位数时,适当在专业之间调剂岗位计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教法、教学案例分析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与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说课)
1、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及方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面试序号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含专业技能展示时间)。运动训练、健美操、舞蹈三个专业的考生,在说课的同时,还需展示符合专业要求的技能,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20%。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记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名考官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其余5位评委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达到3:1岗位的最低录取分数。
六、考核、体检
(一)根据个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末位出现录取成绩并列人员,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学历高者、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小者。
(二)考核在县招聘办公室指导下,由教育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及工作、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由招聘办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初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定点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付体检单位。
(四)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空缺名额不得递补,滚动到下次招聘时使用。
七、公示、聘用
(一)公示
县招聘办适时公布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唐县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由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得聘用,空缺名额不进行递补,滚动到下次招聘时使用。
(二)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或有举报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填写《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应聘者自接到录取通知书10日内到聘用单位及时报到,由用人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由教育局实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与受聘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招聘人员为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本《公告》由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6421733
附件下载:,
2、《唐县2015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资格审查表》.doc
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