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财政局关于201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根据易政办[2014]73号文件精神,通过文化考试、面试、体检等,公开招聘了10名清西陵保护区管委会林场管理处工作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尚有3名空缺。鉴于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和招聘计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进行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易政办[2014]73号文件精神,特做如下补充公告: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清西陵保护区管委会林场管理处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1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应聘须持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或就业协议书。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公告发布
2014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期间,在保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易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1月23日(农历腊月初四)。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时间身份证,下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应聘须持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或就业协议书;近期彩色1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填写《易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对所提交的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按2:1的比例进入面试。
四、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农历二月初二)。
五、面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农历二月二十三)。
六、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拟聘用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未取得毕业证书前不算正式聘用,在取得毕业证正式毕业后再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
八、各项考试成绩均以第二次为准,第一次成绩不做任何参考。
九、其它未尽事宜,以易政办[2014]73号文件及上次招聘公告为准。
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 8228059
清西陵保护区管委会:0312-6549661
附:《易县201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