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公务员考试
2014年河北徐水县招聘法院速录员实施方案
http://www.hebeigwy.org 2014-10-11 来源:徐水县政府网
徐水县公开招聘法院速录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人民法院业务工作及队伍建设,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法发〔2003〕18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法院速录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数额
招聘速录员27名,其中男性18名,女性9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网址:www.chsi.com.cn;
4、年龄在18—30周岁(1984年10月8日以后—1996年10月8日前出生),现在徐水县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和聘用人员(不含聘任制司法警察)的可放宽到35周岁(需由县法院出具相关证明);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在5.0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4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将招聘数额、岗位、条件、程序、报名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徐水县电视台、徐水县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
报名地点:徐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大厅
报名人员携带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5张。从徐水县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徐水县公开招聘法院速录员报名登记表》一份,经招聘办审核通过后,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男性或女性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数额的1.5倍时,根据报名人数实际情况调整男性或女性的招聘数额,并按1.5:1的比例进行相应岗位调整。
(三)资格审查(2014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
县招聘办组织专业人员,依据招聘方案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颁发《技能测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4年10月23日人社局二楼人事股
测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8:00-12:00
测试地点:徐水职教中心
技能测试包括看打能力测试和听写能力测试。测试人员凭《技能测试准考证》和居民二代身份证入场。看打能力测试以在规定的时间内(10分钟)输入正确的汉字数量(输入法自选)进行评分,每分钟正确输入60字为达标,得60分;每分钟多输入一个字并正确加0.5分(最高得100分);每分钟输入少于60字不得分。
听写能力测试语速每分钟100字,以在规定的时间内(5分钟)记录正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每分钟正确记录满40字为达标,得60分;每分钟多记录一个字并正确加0.5分;每分钟记录少于40字不得分。
技能测试成绩分别按男性、女性招聘数额的3倍进入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数额的3倍时,全部进入笔试和面试。
2、笔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4年10月30日人社局二楼人事股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日9:00-11:00
笔试地点:徐水职教中心
技能测试通过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聘请异地专家命题,采取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现代汉语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
《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和地点:2014年10月30日人社局二楼人事股
面试时间:2014年11月8日8:00-12:00
面试地点:徐水职教中心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质、专业知识、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考官从异地聘请。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居民二代身份证入场。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点公布。
4、综合成绩
看打能力测试成绩的50%、听写能力测试成绩的20%、笔试成绩的20%、面试成绩的10%之和为综合成绩,男性、女性分别按最后确定的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分别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按看打能力测试成绩、听写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
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面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政审(2014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
由县招聘办组织,对进入体检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体检, 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费用自理。由县法院统一进行政审。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2014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
将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正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开公示(2014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
县招聘办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县人社局、县法院、徐水县政府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一次。
五、相关待遇
(一)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能适应工作的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不能适应工作的不予聘用。
聘期为9年,分2次签订,首次签订4年;县法院对受聘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5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县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150元(以后按河北省规定的徐水县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绩效工资300元,即每人每月1450元;参加五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代扣代缴。统一配发、换发各种审判用服装,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列支。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人事档案、负责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有关事宜。
六、组织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任,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一)在聘期内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适应工作的;
(二)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四)未经单位批准,从事其他活动,影响正常工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可解聘的情形。
七、组织领导(略)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等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招聘办做出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协议的决定。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察局举报电话:0312-8683596
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8601771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徐水县公开招聘法院速录员报名登记表》
徐水县公开招聘法院速录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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