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县关于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
(一)中小学教师110名
1、新建中学教师50名
(1)数学教师、语文教师各9名;
(2)英语教师8名;
(3)历史教师、地理教师、生物教师、政治教师各2名;
(4)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计算机教师各4名。
2、乡镇小学教师60名
(1)数学教师、语文教师各5名;
(2)英语教师、计算机教师各9名;
(3)品德与社会(含政治、历史、地理专业)教师、音乐教师各7名;
(4)科学(含物理、化学、生物专业)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各6名。
(二)职教中心教师20名
1、财会、机电类专业各3名;
2、建筑、法律、播音主持、环境科学、旅游管理、规划设计、食品安全与化工类专业各2名。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20名。
三、招聘条件
符合《满城县公共招聘教师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后)所需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需学历、资格条件
1、新建中学教师招聘条件
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二本以上学历,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科目属同一类别。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限专业和教师资格。
2、乡镇小学教师招聘条件
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科目属同一类别;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科目属同一类别的人员也可报考,但须自上岗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个人原因除外)。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限专业和教师资格。
3、职教中心教师招聘条件
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属同一类别。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限专业。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保定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自筹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在册人员可以报考);在职正式教师不可报考。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1979年5月1日后出生。
(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3、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日----6月5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设两个报名处):中小学教师报名处设在满城县玉川西路政府西院教育局;职教中心教师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报名处设在满城县玉川西路政府西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持本人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到报名处报名(2014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就业协议书),报名初审合格者,需提交纸质《满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打印),EXCEL2003版本的电子版报名表、本人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及报名费100元。(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在保定人才网招聘公告中自行下载、打印,连同电子版照片,均用U盘拷贝至报名处),每个应聘人员仅限报一个职位,贫困应届毕业生、低保家庭人员可持相关证明免交报名费。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限定专业的按专业单独计算)须达到3:1以上比例,如达不到该比例,可按比例递减招聘人数。
(二)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方案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4年6月11—12日凭身份证及收费单据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分两张试卷,中小学教师考试试卷以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职教中心教师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人员考试试卷以《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为主要内容,笔试满分均设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教师按招聘岗位2:1(因招聘名额较多,为便于组织实施,适当降低入围比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位成绩并列,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保定人才网和报名处张榜公布成绩并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
2、面试。中小学教师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职教中心教师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聘者的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素质表现等进行现场打分,综合评价。满分设10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当场张榜公布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核。根据笔试与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分别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如末位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毕业时间早者。人社、教育等有关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考核要求,对拟招聘人选进行统一体检和考核,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对复检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确定人选。将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和拟招聘人选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正式确定拟聘人选。新建中学和职教中心教师按招聘名额确定拟聘人选;乡镇小学教师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按招聘名额确定拟聘人选后,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自主择岗。
(六)公开公示。对确定的招聘人选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手续。办理相关手续,均列全额事业费财政开支,执行国家相应待遇,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中小学教师正式聘用后从事本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变动。
(八)聘用管理。教师隶属县教育局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列入社保所编制,隶属人社局和所在乡镇双重管理。
五、纪律监督
(一)实行全面公开。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公告的其他情形的。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7130690、咨询电话: 教育局7163308;人社局7130656。
附件1、教师_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教师_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